互联网 信息 服务 算法 推荐 管理 规定
Chương Một Quy định chung
第一 条 为了 规范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算法 推荐 活动 , 弘扬 社会主义 核心 , 维护 国家 安全 和 保护 公民 组织 的 合法 权益 信息 服务共和国 网络 安全 法》 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据 安全 法》 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 信息 保护 法》 服务 管理 法律 、 行政 法规
第二 条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应用 算法 推荐 技术 提供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(以下 简称 算法 推荐 服务)。。 另有 规定 的 , 规定 的
前款 所称 应用 算法 推荐 技术 , 是 指 利用 生成 合成 类 、 个性 化 推送 类 、 排序 过滤 类 类 等 算法 技术
第三 条 国家 网 信 部门 负责 统筹 协调 全国 算法 推荐 服务 治理 和 相关 监督 管理 工作。 公安 、 、 各自 职责
地方 网 信 部门 负责 统筹 协调 本 行政区 域内 的 算法 推荐 服务 治理 相关 监督 管理 公安 、 各自
第四 条 提供 算法 推荐 服务 , 应当 遵守 法律 法规 , 尊重 社会公德 和 伦理 , 遵守 商业 道德 , 遵循 公正 、 科学
第五 条 鼓励 相关 行业 组织 加强 行业 自律 , 建立 健全 行业 标准 、 行业 准则 和 自律 指导 算法 推荐 完善 服务 规范 并 算法 服务
第二 章 信息 服务 规范
第六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坚持 主流 价值 导向 , 优化 算法 推荐 服务 机制 , 传播 , , 促进
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不得 利用 算法 推荐 服务 从事 危害 国家 安全 社会 公共 利益 、 扰乱 社会 秩序 、 权益 等 法律 、 活动 活动 , 利益 、的 信息 , 应当 采取 措施 防范 和 抵制 传播 不良 信息。
第七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落实 算法 安全 主体 责任 , 建立 算法 机制 机理 机理 科技 、 用户 发布 审核 、 数据 安全 保护 、 保护 、事件 应急 处置 等 管理 制度 和 技术 措施 , 制定 并 公开 算法 推荐 服务 相关 规则 , 服务 规模 相 的 专业人员 和 技术
第八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定期 审核 、 评估 、 验证 机制 机理 、 模型 等 , 、 过度 消费 法规 、
第九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加强 信息 安全 管理 , 建立 健全 识别 违法 和 不良 信息 完善 入库 程序。 发现 未 标识 的显 著 标识 后 , 方可 继续 传输。
发现 违法 信息 的 , 应当 立即 停止 传输 , 采取 消除 等 处置 , 防止 信息 扩散 , 并向 网 报告。 发现 不良 信息 应当 按照。 发现 不良 , 应当 按照 有关。
第十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加强 用户 模型 和 用户 标签 , 完善 记 入 用户 规则 和 , 不得 将 违法 和 关键词 记 不得 将 违法 信息 关键词 记 作为据 以 推送 信息。
第十一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加强 算法 推荐 服务 版面 页面 生态 管理 建立 完善 人工 机制 , 热呈现 符合 主流 价值 导向 的 信息。
第十二 条 鼓励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综合 运用 内容 去 重 、 干预 等 策略 , 、 选择 规则 的 透明度 , 规则和 减少 争议 纠纷。
第十三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提供 互联网 新闻 信息 服务 的 , 依法 取得 互联网 新闻 信息 开展 互联网 服务 、 转载 服务 和 服务 , 、 转载 服务 平台 服务 , 信息非 国家 规定 范围 内 的 单位 发布 的 新闻 信息。
第十四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不得 利用 算法 虚假 注册 账号 、 交易 账号 、 操纵 用户 赞 、 不得 利用 算法 屏蔽 推荐 、热 搜 或者 精选 等 干预 信息 呈现 , 实施 影响 网络 舆论 或者 规避 监督 管理 行为。
第十五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不得 利用 算法 对 其他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提供 者 进行 不合理 、 破坏 其 信息 服务 正常 和 破坏 服务
第三 章 用户 权益 保护
第十六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以 显 著 方式 告知 用户 其 提供 算法 推荐 服务 以 适当 方式 的 基本 原理 主要 适当 基本
第十七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向 用户 提供 不 针对 其 特征 的 选项 , 或者 的 关闭 选项。 用户 选择 关闭 服务 的。 用户 选择 推荐 服务 的 者提供 相关 服务。
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向 用户 提供 选择 或者 删除 用于 算法 推荐 服务 的 针对 其 个人 的 用户 标签 的 的
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用 算法 对 用户 权益 造成 重大 影响 的 , 应当 依法 予以 说明 并 承担 相应 责任
第十八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向 未成年 人 提供 服务 的 , 应当 依法 履行 未成年 人 网络 并 通过 开发 的 模式 、 特点 的 的 模式 特点 的未成年 人 获取 有益 身心健康 的 信息。
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不得 向 未成年 人 推送 可能 引发 未成年 人 模仿 不安全 行为 和 违反 未成年 人 不良 未成年 人 身心健康 利用 算法 人 人成年人 沉迷 网络。
第十九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向 老年人 提供 服务 的 , 应当 保障 老年人 依法 享有 的 权益 老年人 出行 、 办事 等 需求 规定 提供 办事 等 规定 提供依法 开展 涉 电信 网络 诈骗 信息 的 监测 、 识别 和 处置 , 便利 老年人 安全 使用 算法 推荐 服务
第二十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向 劳动者 提供 工作 调度 服务 的 , 应当 劳动者 取得 劳动 合法 权益 分配。
第二十 一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向 消费者 销售 商品 或者 提供 服务 的 , 应当 保护 消费者 公平 , 不得 根据 交易 习惯 等 在 交易 交易 习惯 在 交易实施 不合理 的 差别 待遇 等 违法行为。
第二十 二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设置 便捷 有效 的 用户 申诉 和 公众 投诉 、 举报 入口 和 和 受理 、 处理 并 、 处理
第四 章 监督 管理
第二十 三条 网 信 部门 会同 电信 、 公安 、 市场 监管 等 有关部门 算法 分级 分类 安全 推荐 服务 动员 能力 、 用户 动员重要 程度 、 对 用户 行为 的 干预 程度 等 对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实施 分级 分类 管理。
第二十 四条 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在 提供 服务 日内 通过 系统算法 类型 、 算法 自 评估 报告 、 拟 公示 内容 等 信息 , 履行 备案 手续。
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的 备案 信息 发生 变更 的 , 应当 在 变更 之 日 起 十个 日内 办理 变更 手续
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终止 服务 的 , 应当 在 终止 服务 之 日 起 二十 个 工作 办理 手续 手续 ,
第二十 五条 国家 和 省 、 自治区 、 直辖市 网 信 部门 收到 备案 人 提交 的 备案 材料 后 的 , 应当 日内 予以 备案 并 进行 日内 予以 并 进行的 , 不予 备案 , 并 应当 在 三十 个 工作 日内 通知 备案 人 并 说明 理由。
第二十 六条 完成 备案 的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在 其 对外 提供 服务 的 网站 、 显 著 位置 编号 并 提供 公示
第二 十七 条 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按照 国家 规定 开展 安全 评估
第二 十八 条 网 信 部门 会同 电信 、 公安 、 市场 监管 等 有关部门 对 算法 推荐 服务 依法 和 监督 监督 的 问题
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应当 依法 留存 网络 日志 , 配合 网 信 部门 和 电信 、 公安 、 有关部门 开展 安全 工作 , 并 、 数据 工作 , 、 数据
第二 十九 条 参与 算法 推荐 服务 安全 评估 和 监督 检查 的 相关 机构 人员 对 在 个人 隐私 秘密
第三 十条 任何 组织 和 个人 发现 违反 本 规定 行为 的 , 可以 向 网 信 部门 和 有关部门 投诉。。 收到 投诉 的 部门 应当 及时 及时
第五 章 法律 责任
第三十一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违反 本 规定 第七 条 、 第八 条 、 第九条 第一 款 、 第十 条 、 第十六 第十七二条 、 第二十 四条 、 第二十 六条 规定 , 法律 、 行政 法规 有 规定 的 , 依照 其 行政 法规 没有 网 信 部门 、 法规 信依据 职责 给予 警告 、 通报 批评 , 责令 限期 改正 ; 拒不 改正 情节 严重 的 , 并处 一 罚款。 构成 行为 罚款构成 犯罪 的 , 依法 追究 刑事责任。
第三 十二 条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违反 本 规定 第六 条 、 第九条 第二款 、 第十一条 、 第十三 条 、 第十八 第十九二十 条 、 第二十 一条 、 第二 十七 条 、 第二 十八 条 第二款 规定 的 , 由 网 信 、 公安 、 依据 职责和 部门 规章 的 规定 予以 处理。
第三 十三 条 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算法 推荐 服务 者 通过 隐瞒 有关 情况 等 不正当 , 由 国家 和 、 直辖市警告 、 通报 批评 ; 情节 严重 的 , 责令 暂停 信息 更新 , 并处 一 万元 以上 十 万元 以下 罚款
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算法 推荐 服务 提供 者 终止 服务 未 按照 本 规定 第二十 办理 注销 备案 严重 违法 情形 、 吊销 严重 违法 、 吊销营业 执照 等 行政 处罚 的 , 由 国家 和 省 、 自治区 、 直辖市 网 信 部门 予以 注销 备案
第六 章 附 则
第三 十四 条 本 规定 由 国家 互联网 信息 办公室 会同 工业 和 信息 化 部 、 公安部 、 国家 监督 管理 总局 负责 负责
第三 十五 条 本 规定 自 202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