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 办公厅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中小学 (幼儿园) 预防性 侵害 学生 工作 的 通知
教 督 厅 函 〔2018〕 9 号
各省 、 自治区 、 直辖市 教育 厅 (教委) , 新疆 生产 建设 兵团 教育局 :
为 进一步 加强 学校 安全 管理 、 保障 学生 安全 , 有效 预防性 侵害 学生 违法 犯罪 的 发生 ,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 人民 检察院 建议 (高 检 发生 2018〕 1 号) 的 有关 建议 , 现工作 通知 如下 :
一 、 深入 开展 预防 性侵 安全 教育
各地 教育行政 部门 和 学校 要从 性 侵害 学生 案件 中 吸取教训 , 把 预防性 教育 教育 工作 作为 通过 教学 、 讲座 、 主题 活动 , 博 、多种形式 开展 性 知识 教育 、 预防性 侵害 教育。 要 通过 案例 加强 警示 教育 , 提高 学生 自救 能力。 女生 提高 父母 提高牢记 父母 电话 和 报警 电话 , 掌握 基本 安全 常识 , 主动 远离 环境。 要 确保 确保 每 一位 , 重点 对 留守 学生 留守及其 家长 加强 宣传 教育。
二 、 切实 加强 教职员工 队伍 管理
各地 教育行政 部门 和 学校 要 严格 落实 有关 教师 管理 法规 和 制度 要求 进一步 完善 教师 准入 对 拟 招录 前置 考察 建立查询 制度。 落实 对 校长 、 教师 和 职工 从业 资格 的 有关 , 加强 对 临时 聘用 审查 , 坚决 进入 学校 工作岗位 受到以上 刑事 处罚 人员 担任 教职员工。 要将 师德 教育 、 法治 教育 纳入 培训 内容 及 考核 范围 对 教职员工 的 公安 、 检察 配合侵害 学生 行为 的 教职员工 , 及时 依法 予以 处理。
三 、 严格 执行 校园 安全 管理 规定
各地 教育行政 部门 和 学校 要 严格 落实 《国务院 办公厅 关于 加强 中小学 幼儿园 安全 风险 防控 体系 建设 和 《关于 性侵 工作 的 意见》 要求 《关于 工作 工作 要求。 、 谁 负责 , 谁 开办 、 谁 负责 , 严格 落实 中小学 校长 、 幼儿园 园长 作为 管理 和 学生 保护。 要 定期 进行 安全 隐患 原则 , 特别 、 幼儿园。 要 进行 安全 隐患 排查 , 特别 关注 学生下滑 、 精神 恍惚 、 无故 旷课 等 异常 表现。 全面 落实 日常 管理 制度 , 重点 加强 管理 , 从严 (幼儿园 性 幼儿园的 义务 和 责任 , 一旦 发现 学生 遭受性侵害 , 学校 、 家长 要 立即 报警 并 彼此 相告 要 及时 向 上级 部门
四 、 不断 完善 预防 性侵 协同 机制
各地 教育行政 部门 和 学校 要 与 检察 机关 、 公安 机关 、 共青团 妇联 、 家庭 、 社会 保护 中小学 (, 做到 安全。协作 , 加强 校园 周边 巡逻 防控 , 防止 发生 社会 人员 性 侵害 校 学生 案件。 各地 协调 有关部门 进一步 加强 保护 工作 的 正面 宣传 媒体 媒体 工作 的 正面 媒体 过度 案件与 家长 保持 密切 联系 , 要 通过 开展 家访 、 召开 家长 会 方式 , 提醒 家长 切实 的 监护 责任 , 做好 学生 离校 后 的 工作 工作 学生 离校 后 工作。 掌握特别 是 发现 孩子 有 异常 表现 时 , 双方 要 及时 沟通 , 采取 应对 措施。
五 、 持续 强化 学校 安全 督导 检查
各地 教育 督导 部门 要 按照 《中小学 (幼儿园) 安全 工作 专项 暂行办法》 要求 , 以 为 重点 , 督导 , 督促 (发现 的 性 侵害 线索 和 苗头 要 认真 核实 , 及时 依法 处理。 对 地方政府 及各 有关部门 安全 工作 职责 相关 工作 安全的 地区 , 要 采取 约谈 、 通报 、 挂牌 督办 等 方式 督促 其 整改。 对于 教育行政 、 学校 管理 侵害 学生 或者, 要 依法 依 规 予以 处分 或者 移送 有关部门 查处。
教育部 办公厅
2018 年 12 12